辽石化大校发〔2022〕48 号
为满足离退休教职工健康体检的需求,解决长期异地居住离退休教职工无法返校参加体检的实际困难,特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一、长期异地居住离退休教职工可以选择在长期居住地医院(三甲以上,含三甲)进行体检。异地特指抚顺市所辖县区以外的地区。
二、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审核长期异地居住离退休教职工名单,于体检当年9月份汇总办理报销手续。
三、长期异地居住离退休教职工凭当地医院体检发票原件,按照不超过学校当年离退休教职工体检费用标准予以报销,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。
四、长期异地居住离退休教职工体检费用报销采用集中受理方式,学校集中体检当年统一办理,跨年度不能补办。
五、仅限报销体检费,门诊检查项目、治疗、购药、住院等非体检费用不能报销。
六、长期异地居住离退休教职工提供的体检票据应保证整洁、清晰、无破损、无涂改,方可受理。
七、报销程序
(一)提交申请。长期异地居住离退休教职工应于体检当年4月30日前,填写《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长期异地居住离退休教职工体检申请表》(附件1),网上提交至离退休工作处,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按本办法报销体检费用。
(二)材料邮寄。长期异地居住离退休教职工须在体检当年8月31日前将当年度体检发票(需附体检项目明细)原件、《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长期异地居住离退休教职工体检申请表》(附件1)、《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长期异地居住离退休教职工体检报销票据明细表》(附件2)邮寄到离退休工作处。
(三)票据审核。离退休工作处对体检票据进行核对,初审合格后报学校医疗审核领导小组审验。符合报销规定的,由离退休工作处统一送至学校财务处办理报销。
(四)打款到账。学校财务处负责将报销的体检费汇款到报销人个人养老金账户。
八、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,本办法由学校离退休工作处负责解释。
附件:1.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长期异地居住离退休教职工体检申请表
2.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长期异地居住离退休教职工体检报销票据明细表
辽宁石油化工大学
2022年10月13日
附件1
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长期异地居住
离退休教职工体检申请表
姓 名 | | 性 别 | | 出生年月 | |
户 籍 地 | |
现居住地 | |
联系方式 | |
子女 姓名 | | 联系方式 | |
本人确认 | 了解《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长期异地居住离退休教职工体检实施办法》,同意按照该文件规定执行。 本人签字: 年 月 日 |
离退休 工作处 审审批意见 | 负责人签字: 年 月 日 |
说 明 | |
已经申请并同意异地体检的离退休教职工,如无变动,第二次无需再次申请。
附件2
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长期异地居住
离退休教职工体检报销票据明细表
姓 名 | | 体检医院 | |
养老金卡号 | |
开户银行 | 中国银行 ☐ 农业银行 ☐ |
票据张数 | | 总金额 | (元) |
票据序号 | 金 额 | 备 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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